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并激励全体教师进一步强化自身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教师梯队建设,更好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以“德才兼备”为导向,切实选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敬业爱生”的优秀教师,并以“任务驱动、自主发展、辐射带动”为途径,引领长桥的教师群体一起主动发展。
二、评选名额
每届评选的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全体教师人数的25%,其中中层及以上所占比例不超过全体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模范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严格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依法施教;
2、热爱学校,具有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主动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特长明显、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4、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5、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及评优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学科带头人职责
1、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在优秀教研组、优秀备课组、文明组室的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能承担拓展型课程的教学任务;积极实践学科德育。
3、教育教学水平在学校内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学校同行的认可,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在学校教研组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学生、家长评价高。
4、积极支持本学科教研组及备课组的教学工作;每学期在教研活动中至少有一次较高质量的主题发言或至少上1节校级以上的学科示范课或研讨课;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带领团队共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
5、每学年都能参与或承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获得相应成果,并对实际工作起推进作用;一学年中,至少有一篇文章在校级以上相关刊物发表。
6、职称为中学一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根据需要须承担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对被带教教师的指导有效。
7、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
8、达到学科带头人工作手册上规定的考核要求。
五、骨干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没有违反师德的失职行为;在本教研组、本备课组及文明组室的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能承担一门拓展型课程的教学任务;积极实践学科德育。
3、能胜任循环教学,在备课组教学常规实施中起带头作用;能熟练驾驭教材,教学能力强,教学成效明显,学生、家长评价高。
4、积极支持本学科教研组及备课组的研修工作;每学期在教研活动中至少上1节校级以上的研讨课;积极参与组内教师公开课、研讨课的磨课活动。
5、每学年都能参与或承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6、职称为中学一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根据需要须承担教师带教工作,对被带教教师的指导有效。
7、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
8、达到骨干教师工作手册上规定的考核要求。
六、评选办法
1、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当年的6月份由教师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相结合。
2、由教导处、政教处组织评定,报校评优评先小组审核认定,经公示三天后予以确认。
七、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实施:
1、认定后在相应岗位工作满一个月即可享受。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月200元津贴。
2、因病、因事等原因连续请假满一月,停发当月津贴。
3、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进行目标达成度年度考核,若考核为不合格,则不再享受此项津贴。
备注: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上海市长桥中学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