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市长桥中学“绿叶奖”评选方案
上海市长桥中学教学“新秀奖”评选方案
长桥中学教工医疗补助基金使用试行办法
上海市长桥中学“五奖”评选方案
长桥中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置暂行规定
上海市长桥中学义务献血实施细则
上海市长桥中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校本化实施方案
上海市长桥中学学期考核奖发放项目与办法
上海市长桥中学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
 
 
 

上海市长桥中学“绿叶奖”评选方案
2014-11-14  作者(来源):七届四次教代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

教辅人员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从事学校的教学辅助、行政教务、总务后勤等工作,是为学校教育教学一线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人员。教辅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发挥着有效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弘扬先进,表彰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教辅人员,充分调动教辅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辅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特制订本评选活动方案。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长桥中学在岗三年及以上的教辅人员,即:教师主系列以外的旁系列专技人员、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基本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自我不断发展;团结协作,服务教育教学一线。

三、评选时间和名额

学校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校“绿叶奖”一名,校“绿叶奖提名奖”一名。

四、评选程序

1.自荐、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教辅人员均可以通过自荐和组室推荐的方式参与评选。

2.组织评选。学校组建评审组对自荐、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绿叶奖”获奖人名单。

3、公示。获奖人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在教师节庆祝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评选以事迹为基础,学校结合评选活动,充分发扬学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推进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由校长室、总务处、教导处共同组成。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上海市长桥中学

2014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