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培养青年、培育骨干,激发教师提升师德修养、积极投身课堂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热情,激励教师专业成长,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五奖”评选,促进各层面的教师和教辅人员“比学赶帮超”,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管理和育人成效。
二、评选奖项
教育教学类: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新秀奖
后勤服务类:绿叶奖
三、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后勤服务业绩突出;
2、始终在教育教学及服务第一线,有自我不断发展的意愿及行动;
3、骏马奖、耕耘奖的评选年龄条件及育人奖评选的班龄条件,根据教育局方案要求.新秀奖教龄限制在三年内(含三年),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绿叶奖评选无年龄限制。相关奖项评选的其他条件见学校评选方案。
四、评选办法
依据学校各奖项的具体评选方案中的办法执行。
五、评选时间
每年的上半年评选教学新秀奖、绿叶奖,下半年评选校级骏马奖、耕耘奖以及育人奖。
六、评选过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奖项的评选由个人申报、组室推荐、校级评审小组审核,公示确定。
七、奖励机制
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的奖励机制见“三奖”方案,新秀奖、绿叶奖奖励参照“三奖”操作方法。
八、说明
本方案为2012年六届六次教代会通过的《上海市长桥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补充方案。
上海市长桥中学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