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洁教育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培养品格健全的青少年学生,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刚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改[2007]4号)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科教党委、上海市教委《关于在上海市学校中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上海市学校廉洁教育工作,特制定《行动指南》。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实施纲要》和《意见》,不断挖掘廉洁品质的丰富内涵,努力将廉洁纳入《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上海市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两纲》)的实施全过程。同事根据上海学校教育的实际,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从学生处理好与自我、与社会、与法律制度的关系等角度,构建以诚信守法为核心,以诚实守信、自信自爱、勤奋进取、诚信待人、谦虚谨慎,遵纪守法等廉洁品质为重点的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廉洁教育工作体系,并不断探索上海市学校廉洁教育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康的自我价值、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和公民人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理念与原则
1、学校推进廉洁教育应把握其核心内涵。
廉洁的本意就是“清廉不贪,洁身自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生自身情况的变化,廉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会发生一定变化,但其核心内涵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围绕自我价值(主要体现在自尊、自律,自立、自育),诚信意识(主要体现在诚实、诚信、正直、公正),节俭习惯(主要体现在节约、节俭、勤俭、廉洁),法制观念(主要是遵纪、知法、守法、护法)等四个方面,培养具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自尊、自爱、自强、自律,有服务集体、奉献社会意识和责任感的学生。
2、学校推进廉洁教育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廉洁教育应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着眼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并为其终身发展打基础,从学生成长需要出发,关注学生成长中存在的问题,设计教育主题和内容,提供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教育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通过自主探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实践反思以及课程学习等活动,树立廉洁观念,践行廉洁行为。
3、学校推进廉洁教育应坚持“四个结合”。
(1)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积极挖掘新资源相结合。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课程资源,如思想品德类、语文、历史、自然、科学等基础性课程中都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教育资源,同时,还要充分挖掘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中的潜在资源,来满足学生不同阶段、不同层次发展的需要。
(2)坚持学科教育教学的知识性与思想性相结合。学科教育教学中蕴含着廉洁教育资源,但我们既不能否定或窄化学科教育教学自身任务,也不能无限泛化或放大学科教育教学的思想性,而是应在学科教学的同时,积极创设一些开放性的廉洁教育教学情境,使学生获得充分、真实的体验,领悟廉洁品质精髓,在潜移默化中感知并养成廉洁品质、实现知行统一。
(3)坚持常态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学校要将廉洁教育日常化,加强常态教育,使之渗透在学校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包括学校所有教职员工的行为规范,它也会影响和感染学生。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成长需求,积极开展相关专题活动,让学生能通过各种专题活动深刻理解廉洁的内涵。同时,学校要分层次逐步推进廉洁教育中,注重各阶段廉洁教育之间的衔接。
(4)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等相结合。学校在发挥廉洁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同时,要加强学校、社区雨社会的沟通联系和相互支持,增强家庭和社会参与廉洁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主动参与的机会与条件,共同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基本内容与要求
根据《实施纲要》、《意见》和《两纲》的有关精神,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各年级段廉洁教育的基本要求如下:
1、小学阶段
2、初中阶段
着眼于“自律、诚信、节俭、知法”。主要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和评价自我,能够承受挫折和压力,严于律己;懂得实事求是、真诚待人、诚实守纪是立身之本,能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自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高中阶段
着眼于“自立、正直、勤俭、守法”。主要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自我决策、自我调控的能力,确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基本形成正确规划人生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公平公正的观念,学会尊重、理解和关爱他人,能够妥善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冲突和矛盾;养成勤劳朴素和合理消费的生活观念,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容,树立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4、大学阶段
四、工作载体与渠道
1、深入开发学科教学中的廉洁教育价值。
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和历史、语文等文科教学内容,丰富廉洁诚信教育内容,寓反映历史人物、事件等相关内容于课堂教学之中。高校要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要利用形势与政策课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及相关案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哲学社会科学课程中都要体现廉洁文化教育,理科教学也要注重加强学生实事求是,严谨科学态度的培养,以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品质。
2、不断强化学校日常管理的廉洁教育功能。
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学校要从学生诚信守纪品德的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要求,把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在学生入学教育、课堂学习、作业考试、社团活动、生活园区活动等各个环节和社会实践中。高校要把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同本校的学风和校风建设相结合。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考试作弊、作业抄袭、论文剽窃等造假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广泛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
3、着力探索校园文化中的廉洁教育形式。
中小学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廉洁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校会、晨会、班会、朗诵会、辩论赛、读书活动、格言征集、征文、观看影片等主题活动营造“敬廉崇洁”的校园文化。高校要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中渗透廉洁教育。要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引入反映弘扬正气、反腐倡廉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要定期开展廉洁教育主题讲座巡回报告和研讨活动,如请校内外专家学者、纪检监察干部、法律工作者,甚至监狱相关在押人员来作报告、演讲等;要结合新生入学与毕业等契机开展提倡勤奋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以及崇尚立志成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等的生活、学习风尚,切实树立反腐倡廉理念,增强抵抗腐败的免疫力。
4、充分发挥学生团体在学校廉洁教育中的作用。
各级学校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学校廉洁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少年队组织事务进行廉洁教育,在少年队员入队、离队、迎新、选举小干部等组织事务工作中贯穿廉洁教育;要利用团课对大中学生团员及入团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党的助手作用教育,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及廉洁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学校廉洁教育工作。各级中学要配合学校党组织办好高中生业余党校,进一步贯彻廉洁教育方针,在高中生培养发展党员的工作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坚持标准。高校党组织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早期培养中要进行系统的党的知识教育、廉洁教育和实践锻炼。要发挥社团、学生会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对各类学生组织领导机构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视对学生组织财务预算、支出和结算等的监控,把好团学工作的廉政关。充分发挥理论学习类、学术科技类、志愿服务类和心理教育类等社团,组织学生群众在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中开展生动有效的廉洁教育。
5、积极拓展社会实践中的廉洁教育渠道。
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实际,通过参观访问、采访调查、公益活动、研究性学习等途径,让学生在实践中接受廉洁教育。要建立大学生廉洁教育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积极探索和建立廉洁教育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增强廉洁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良好职业道德。要把廉洁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
6、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
在新一轮师德建设中,进一步强调“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内涵。弘扬师德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要求广大教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在教学、实验、实习、论文和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中,言传身教,大力弘扬正气,为学生树立诚信的榜样。要建立“网上评教”等工作机制,在师生中进一步提倡和强化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